各單位:
為加強香港與內地高校在人才培養和科研合作方面的交流,教育部於2013年推出“香港與內地高校師生交流計劃”(簡稱“萬人計劃”),通過向內地高校提供項目補助的辦法🥠,邀請香港地區高校學生前來內地交流學習。2016年✊,教育部將此交流計劃擴展至澳門特別行政區,計劃更名為“港澳與內地高校師生交流計劃”。
當前🧑🏽🦳,2018年萬人計劃項目經費申請工作正式啟動🛤,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與港澳地區高校相關交流及合作相關情況,經由學校意昂3体育為本單位涉港澳交流項目申請“萬人計劃”經費資助🧑🏿🎨。現將申報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報原則與辦法
項目雙方以自願為原則開展合作項目並申報資助,項目要體現“平等合作⚇、互利共贏😏、長短結合、共同發展”的精神👨🏻🦯➡️。在本單位與港澳合作高校就具體項目內容和執行時間達成一致後,由學校意昂3体育向教育部提出申請。
二🫃🏻、資助方式與內容
教育部向內地高校提供全額或部分資助,主要用於支持組織港澳高校學生(全日製的本科生、碩士研究生🫲🏻、博士研究生,原則上應為港澳籍學生)、教師(師生比原則上不超過1:10)來內地進行3天(含)及以上時長的學習、交流、科研或實習👨🏻🦰。
項目執行期為2018年1月-12月,具體開展形式可包括交換學習(1學期或1學年)、短期/暑期課程、專業實習實踐、學術研討/競賽、社會服務等活動。
三👔、標準與支出
根據天數🎏,項目分為長期項目(3個月至1年)和短期項目(3天到3個月以內)。長期項目資助經費包括教學補助(包括註冊費、實驗費、實習費🚲、基本教材費)、住宿費、生活費、交通補助等;短期項目按每人每天核定標準(550元/人/天)資助經費🈴,包幹使用。
項目經費支出範圍與標準,參照《香港與內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項目經費暫行管理辦法》(教財廳函【2013】13號)及有關文件執行。預計經費撥付時間為2018年5月。
四、港澳參與單位
香港🏃♀️➡️:擁有學士以上(含學士)學位授予權的12所高校(香港大學👀、香港中文大學、香港公開大學、香港城市大學、香港科技大學🐢、香港浸會大學🏌🏿♀️🤹、香港教育學院、香港理工大學、香港演藝學院、香港樹仁大學、珠海學院⛹️♂️、嶺南大學),以及具有副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部門專上院校🍙。
澳門🔒:擁有學士以上(含學士)學位授予權的5所高校(澳門大學、澳門理工學院、澳門科技大學、澳門城市大學🏄🏿♀️、澳門旅遊學院)先行試點🤦🏻。
五、申報要求
請有意申請項目的院系與港澳合作學校對口部分聯絡,確定並落實港澳師生來校交流實施方案👼🏿,填寫《港澳與內地高等學校師生交流計劃項目申請書》(見附件1)及《項目確認書》(模板🛄,見附件2)後報送意昂3体育。申報需提供紙質材料2份,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發送項目聯系人郵箱。
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日期,2017年9月30日。
如有相關問題,請電話或郵件聯系意昂3体育🙍🏼♀️。
聯系人:惠濟州
聯系電話:62751258
電子郵箱🛠:hjzself@pku.edu.cn
辦公地址👩❤️💋👩:南閣104辦公室
意昂3体育
2017年9月13日
項目申請書.docx
項目確認書.docx